台灣怎麼了?出門小心挨槍彈?談情賞景小心挨打?小姐出門遇到狼?
台灣治安真如歌手沈文程先生唱的1990台灣人歌詞中的情境?
『台灣股票淹肚臍 台灣厝價淹下骸
台灣槍子淹目眉 台灣人的心事無人知
(古早時袸就有歹人 只不過作法甲今嘛嘸啥同
厝內的某子你著好好阿藏 哪無乎人抓去一個一個綁)
大頭家想著目眶紅 歸去來去買一支ㄅ一ㄤˋㄅ一ㄤˋㄅ一ㄤˋ
莫怪許桑對咱大家講 出門小心不要踩到槍
想著我會驚 想著我會驚』。
以前蔣中正時代戒嚴時期,別說擁槍自重、結夥搶劫;調戲良家女都有可能
槍斃。如今沒有了戒嚴也沒有了槍決,社會變成什麼狀態?對敵人仁慈,就是對自己殘忍。這是當兵時的教條,用在法律上應該也適用,報導中的殺人犯罪者,被捕後都說很後悔(因為不如此說,表示你未悔過刑罰較重,因此一定要諉過說後悔)。但是已經造成無可挽回的錯誤(即使一時的衝動),可能造成數個家庭的生活全毀了,即使被判刑關了數年又假釋出獄,又是一條大尾的,再犯案機率更高
,屆時又要損失多少社會成本---被害者、警力、普羅大眾生活的有形無形傷害。
古代的殺雞儆猴該是最佳典範了,只有用重典才能警惕那些想做奸犯科者,再者社會教育---肅殺的電玩、某報社【X由報】過份喧染刑事案件發生經過(還有3D圖形說明如何犯案,例如:如何綁架、搶劫如何搶—怎樣逃脫繪圖說明好像在教導大家如何規劃當下一個搶劫犯)。
社會錯誤的教育,學校教師不敢管學生肇因某些家長無知動用政治人物-議員干擾教師管教使學生接受不正確的邏輯----積非成是,終於一個一個小咖變大尾,人人變成殺很大—也是新聞教育出來的---為什麼要有這個殺很大的語彙產生呢?
想起小時候偶聽到明天又要槍決那些人了,心理便想知道為什麼那些人會被槍決?家人會告知也提醒勿做奸犯科—社教、家教、身教一直教育自己勿犯法傷人。
現在教育接觸的都是---只要我喜歡、只要出風頭,只要引人注目----不管對、錯做了再說,台北、台南市發生的路人被槍械襲擊案造成一死一傷,竹市被毆打死亡案—犯罪者說後悔、但被害人母親說的:我殺你三刀,再對你說抱歉,你感覺如何?
如果:恢復槍決之刑,治世用重典,可能才是台灣人所要的。人權—人必自重而後受人敬重,如今是爛泥扶不上牆,唯有重典才足一警惕,那殺雞儆猴應該是一個良方吧!
~ ~ ~ 悲哀的台灣 ~ ~ ~ 嗚呼哀哉~ ~ ~
2009年6月17日 星期三
台灣怎麼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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